"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中华传统文明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用白话说就是赚钱要遵纪守法、符合道德伦理常纲。现实中,有些恶势力团伙却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一心想要在赚钱上“走捷径”。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攫取不义之财,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8年,庐山市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个陈某峰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在庐山市范围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该案的主犯陈某峰,从初中毕业以后就在社会上闯荡,也就是俗称的“街溜子”,曾经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我们庐山市公安局处以罚款处罚,还曾因赌博被九江市濂溪区公安局处以过刑侦拘留等处罚。”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大都有过犯罪前科,均为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
2017年7月,为了混出名堂,陈某峰同查某、周某等8人合伙在庐山市白鹿镇交通村开办了一个砂厂,但由于该砂厂产出的沙子质量不高,经营效益并不好,短短两个月砂厂就停产了。眼见生意不好,合伙人找了其他人开办了另一家砂厂。不曾想,厂子的生意越做越好。这陈某峰有些坐不住了。“他看到曾经的合伙人重开的砂厂经济效益越来越好,十分“眼红”,多次找他们想入股,但都遭到了拒绝。”办案民警表示,陈某峰入股的请求遭到拒绝后,并没有就此罢休,他指使手下前往砂厂,通过软暴力、恐吓的手段进行阻工。
2017年11月,陈某峰多次指挥其手下杨某、王某等人一起携带刀具来到查某勇、孔某等人开的砂厂威胁现场作业的工人,逼迫工人停工并强迫查某等人高价买下其砂厂的股份。“陈某峰要求查某以5万元买下他的股份,而实际上当初他的入股金额仅为一万六千元。”强买强卖再加上长期滋扰阻工闹事,陈某峰的及其手下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砂厂的正常运转,导致砂厂无法正常经营。
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警方果断实施了抓捕。2019年4月4日,庐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峰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杨某忠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向某令犯强迫交易罪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掌中九江
编辑:兰大坤
审核: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