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人民法庭在丰林镇镇政府,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件。
德安法院
巡回法庭
审判现场
被告邓某系丰林镇大坂村人,2018年12月16日,邓某与原告丰林镇大坂村一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邓某承包原告127.16亩土地,承包金每亩300元,承包期15年,并约定2019年度土地承包金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邓某已向原告支付3万元,但因邓某与原告就实际承包的亩数存有争议,邓某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剩余的土地承包金,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最终顺利将案件审理结束。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给前来旁听的群众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以案说法,以法析理
近年来,德安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一方面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律,方便诉讼;另一方面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真正做到零距离生动普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便民、普法的“二合一”。(德安法院 熊本员 沈图靖)
编辑 孙秦
审核 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