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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法院:雇工受伤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2019-11-18 15:47  阅读:1088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相当数量的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升级了当事人双方的对立程度。为此,德安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方力量,进行诉源治理,力求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近日,黄㛚法庭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案件。

今年9月15日,吴山镇红桥村村民陈某翻新房屋找到同村的高某做事,中午1时左右,高某在收捡陈某房屋顶部瓦片时不慎从屋顶摔至地面,伤情严重,随即送至医院抢救。高某受伤至今仍在治疗,高额的医疗费让高某家人无力负担。因高某是在陈某雇请其做事时受伤,其家属向陈某提出相关赔偿要求。双方对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僵持不下。

黄㛚法庭在接到当事人咨询后,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于11月13日与吴山镇人民政府、吴山镇司法所、红桥村村委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现场的深入调解和耐心疏导,双方最终互谅互解,各退一步,达成了协议。黄㛚法庭成功将这一纠纷化解在法庭“门外”。(德安县人民法院 熊本员 沈图靖)

编辑 孙秦

审核 李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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