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安县法院立案庭陆续收到一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系列案件的原告均来自德安某新小区,合同约定了本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期限届满后开发商却未按约交房。由于2020年年初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延后困难,交房期限一再延后,一时之间纠纷不断。
德安法院立案庭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面广,房产企业在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困境,结合原告买受人的期盼,本着“稳促经济,为美丽德安保驾护航”的原则,立即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主动介入了解双方实际诉求,坚持以“提前预判、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精准裁判”为原则,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将两个“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方式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发挥调解的功能作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的协商,大家终于达成调解意见,有力地提高了审判质效,为民司法助推经济回温。
该批案件只是德安法院做好疫情下类案审判工作,助力复工复产,为德安县域经济提速回温、保驾护航的一个缩影。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在不同层面遭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德安法院在处理涉疫纠纷时,尤其注重诉前调解为重要抓手,在努力平衡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和谐,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德安县人民法院 张娟 段国栋)
编辑:兰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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