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便民措施。
一是拓宽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理其参与调解。
(县司法局 林君 谢财勇)
编辑:陈耀翔
审核: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