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现督促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日起及时主动履行,履行后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失信名单予以屏蔽,如拒绝履行,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惩戒力度。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随时向本院反映举报。
举报电话:4656698
供稿:德安县人民法院 陈丽娟
编辑:陈耀翔
审核: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