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一名右手残疾的女子走进了德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据了解,该女子姓方,2019年方某在锯板厂做工时不慎被机器切断了右手拇指,就医过程中所有的费用由自己支付,出院后,她与工厂老板签订了意外伤害协议书,双方约定由工厂老板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及误工费,并约定好了支付方式。事后,工厂老板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部分赔偿款。听完她的事情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特别重视,当场审查材料,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当天便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方某的法律援助事项。
“铁肩担道义,援手护贫弱”,德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坚持用真情去诠释法援为民的理念,用诚挚去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用责任去提升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零门槛”、逢援必援“零距离”、有援快援“零等待”、能援优援“零投诉”的“四零”目标。(县司法局 王曦 林君)
编辑: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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