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民法典》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学习理解,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开展全员培训的要求,6月10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民法典》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频培训。德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厚勤、该院全体员额法官及民口(含派出法庭),刑口全体干警(含聘用书记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主持。培训会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同志,对《民法典》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江必新同志从必须准确把握《民法典》编纂的功能与定位、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民法典》编纂的得与失、必须理性把握立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解决的办法、必须正确处理好公法与私法的关系问题、必须科学处理商事规则与非商事规则的关系、必须要善于对问题进行类型化处理、必须精于价值和利益的恒平、必须要准确判断国情民意、必须善于为执法司法留有必要空间等十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解读。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同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讲解,胡云腾同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渊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六大特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五大价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关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基本原则、量刑建议等具体问题进行专题培训。
德安法院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简明务实,阐释精当,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下一步,德安法院将继续抓好《民法典》培训,切实打牢实施基础;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继续完善和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有效整合司法资源,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德安县人民法院 刘昌华)
编辑:兰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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