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德安法院借助科技力量,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网上开庭审理,3月6日上午,该院刑事审判团队成功运用远程庭审系统成功审理了1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这也是该院疫情期间,刑事案件首次网上开庭。
继2月17日和3月4日,德安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和速裁团队先后运用远程庭审系统进行网上开庭后,德安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再接再厉,积极推动远程网络庭审的深度应用。
该案件承办法官说:“考虑到两个被告都在外地,目前又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所以综合考虑,采取网上开庭方式”。为有效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德安法院积极加强与县检察机关、被告人的沟通联络,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一起反复调试网上开庭设备,多次模拟练习,全力保障网上开庭顺利进行。
开庭前,承办法官反复练习
对未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采用远程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既保障了疫情防控的隔离任务,又落实了依法审理的法律要求,大大缩短了庭审周期。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切实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办案“两不误”。
自疫情发生以来,德安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方式,积极推动网上办案“云模式”,不断为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增效。下一步,德安法院将继续加大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不断加强和改进网上诉讼工作,做到审判执行工作不断、节奏不乱,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停歇,筑牢稳定社会安全的防线,为稳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简正波 刘昌华)
编辑 孙秦
审核 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