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按照审计计划依法独立组织实施,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同级组织部门提出,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意见后,提请同级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年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依规依法确定审计内容。具体包含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七个方面的履职情况,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三是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四是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五是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六是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七是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是各级党委政府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什么是政府投资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政府投资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全部和主要使用政府部门管理或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共资金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投资的项目、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是通过发现工程项目在项目规划、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从而推动被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投资绩效。
审计范围为项目审批立项至项目竣工结算期间整个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情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决(结)算情况、项目投资绩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