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 2 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从1月25日(正月初一)晚上18时起,在我省跨省界各通道(尤其是赣鄂省界所有路口)全面设卡,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发热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医学观察14天。交通管制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此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