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九江
庐山市蓼南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李相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庐山市委批准,中共庐山市纪委、庐山市监委对蓼南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李相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相龙违反政治纪律,多次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李相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在其位不谋其政,把公职岗位变成损公肥私的平台,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毫无顾忌,严重玷污党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庐山市委批准,中共庐山市纪委、庐山市监委决定给予李相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