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一直是农村工作的中心问题,吴山镇主动作为,三举措做好农村宅基地及建房规划审批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对村民现场讲解、张贴公示和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宣传,营造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审批机制。吴山镇严格执行农村建房“一户一宅”的规定,严禁“一户多宅”和超面积建房,鼓励村民原址重建,杜绝乱占耕地问题。建立吴山镇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严格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在收到村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及时实地审查申请人条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建房完工后,现场验收,实地检查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住房。
(陈义龙)
编辑:陈耀翔
审核: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