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国卫之窗】关于规范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标准用语的通知

©原创 2019-08-19 13:11  阅读:2517 

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园艺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当前,我县正在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第二次复审,现在是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的复审阶段,开展各类宣传(含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报道等),不能再出现“创卫”、“创建”等字眼;我县是“国家卫生县城”,不是“国家卫生城市”,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请各部门、单位和相关乡镇场在开展迎“国卫”复审工作和对外交流宣传中统一使用“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迎‘国卫’复审”等标准用语。

特此通知

德安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办公室

2019年8月18日

65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