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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查工作

2019-08-09 15:07  阅读:0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九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国家级 省级 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自查工作。

领导重视,专人办理。局领导召开班子会研究出台实施方案,仔细对照核查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逐条梳理,部署自查步骤,安排专人办理自查事宜。按市局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各抽一个点,下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问卷调查表进行填写。

实地摸排,对标归类。实地走访1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自查和检查,并对照初核和复核标准,要求村两委实事求是出具相关证明。重点核查以下4种撤销情形:村两委成员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村两委成员是否有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发生重大刑案、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等;有无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规范流程,三级联审。按照通知要求,县乡村三级联合审查。县司法局制定自查审核方案,指派专人逐村(社区)核查;乡镇党委及村两委通过调档核实、咨询历届相关当事人核准,审后出具证明材料;县纪委、公安、市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民政、信访7部门按各自职能及核查要求对16个示范点逐点核查后出具回复意见;县司法局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拿出初步自查意见提交集体研究,并向市局提出保留、撤销、注销建议。(通讯员  张伟仪)

编辑: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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