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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2019年秋季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发布

2019-05-24 11:22  阅读:10453 




一、小学年级招生

(一)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指在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学龄儿童。

1.凡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区内户籍。

2.进城(外来)务工(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

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

(1)学区内有户有房对象:以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住宅房产作为依据划入相应学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的房产为准。

(2)学区内有户无房对象: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如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以其房产为依据。

(3)学区内有房随迁子女:以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依据。

(4)学区内无房随迁子女:有父母一方合法的《劳务合同》和《社保卡》及工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以经营地址或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就近到隆平学校、德安三小、河东小学、宝塔小学就学。

(5)学区内无户无房对象: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居住证上的住址为依据。

(德安县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

2.报名地点

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直接到所在学区的相应学校审核报名。

3. 报名须知

(1)学生家长(监护人)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

(2)报名时,招生顺序中阐述的“(1)(2)”对象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招生顺序中阐述的“(3)”对象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的水费、电费发票(1份);招生顺序中阐述的“(4)”对象需提供户口本、父母一方合法的《劳务合同》、《社保卡》和工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生顺序中阐述的“(5)”对象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各小学要按照招生顺序严格审查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人需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

4.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三)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德安县第一小学:

李老师,电话:18172916260

唐老师,电话:18979260183

德安县蒲塘小学:

徐老师,电话:18979256599

邹老师,电话:18907925557

德安县第三小学:

马老师,电话:15179250188

胡老师,电话:18179205815

德安县隆平学校:

张老师,电话:18979260176

夏老师,电话:17379288576

德安县宝塔小学:

郭老师,电话:18179216710

熊老师,电话:18379222683

德安县河东小学:

余老师,电话:18079227082

黄老师,电话:15170961372

德安县教体局: 

罗老师,电话:18079227080

胡老师,电话:13879286137

(四)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上图为县一小全景)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

招生对象

2019年我县城区(含河东、宝塔小学)小学毕业生。

(二)

招生办法

河东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属于河东乡或北门社区的毕业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县一中就学,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由县中招办统一调剂;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属于附城村、桂林村、西区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到隆平学校初中部就学;其他生源原则上全部录取到县二中。由于城市化进程较快,有些生源无法预计,在遵循划片招生原则下适当调剂录取。符合在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农村学校和外县小学毕业生按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就学,在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一调剂到丰林工业园区学校就学。办理条件参照小学招生办法执行,由家长(监护人)于7月20日至8月15日到县教体局中招办办理入学手续。

(三)

报名方法

各小学毕业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名处登记报名。

(图为县二中全景)

三、插班生入学

(一)

可申请插班情形

1. 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的。

2. 监护人工作地发生变更,新工作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的。

3. 随迁子女需转入新的随迁所在地学校就读的。

(二)

申请插班资料

1. 监护人户籍迁移,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监护人工作地发生变更的,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现工作单位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居住证明。

3. 随迁子女转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及6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如果无房产,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父母一方合法的《劳务合同》、《社保卡》和工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住址证明(1份)。

(三)

办理插班时间、地点

每年8月1日—31日,由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教体局425或426室办理插班手续。寒假期间一般不受理插班,确需插班的,在开学前一周办理。

(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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