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披着民间借贷外衣,
行诈骗之实的“套路贷”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然而,不少人都难以分辨“套路贷”和普通民间借贷,
对于“套路贷”的危害也不甚了解。
那么,问题来了
Q:“套路贷”是什么?
A:“套路贷”是对某一类犯罪行为的通称,具体来说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Q:民间借贷是什么?
A: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息超过36%的,超过部分无效且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所以到底该如何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呢?
“套路贷”和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看以下3点:
1、【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款,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2、【看是否具有“诈骗”的性质】民间借贷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而“套路贷”都具有骗的性质。犯罪嫌疑人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制造债权债务假象,非法抢占他人财物。
3、【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套路贷”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犯罪嫌疑人往往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没有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公安机关根据近年来打击情况,发现“套路贷”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房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针对名下有房产的本地客户,诱骗其贷款,层层设置违约陷 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达到强占受害人房产的目的。
2 “车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针对抵押机动车的客户,也是故意设置各类陷阱,以没 有按期还款或者车辆GPS信号失联为理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将车辆强行“拖走”或者使用备用钥 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和“拖车费”。
3 “现金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APP应用为依托,以有消费需 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等群体为主要侵害对象,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 ”进行虚假的宣传,引诱落入“套路贷”陷阱。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提供正常的借款需要 收集的姓名、身份证、住址、银行卡、社保、公积金等财产信息以外,一般还要被要求提供超出正常收集 范围的采集你的个人信息,比如微博认证、手机里面的通讯录、微信通讯 录,甚至你的手机服务密码 ,拿着你的服务密码就可以调你整个的通讯信息。一旦发生他认定的所谓的“违约” 这种情形,犯罪团伙就对受害人的近亲属、好友,所有的社会关系人通过微信、电话等等进行骚扰、辱骂 、威胁、恐吓,甚至刚才介绍的采用发受害人头像PS的丧葬、低俗、淫秽,女性就给你发PS的淫秽照片等 等手段进行催收。
最后,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请做到:
1、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2、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
3、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 ,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来源 德安县公安局
编辑 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