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晚报讯(记者 聂俊鹏)江西省政府自2007年起设立“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其入学时经济困难。为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省近日出台了《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实施细则》。
我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申请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政府资助金通过银行储蓄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