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德安县林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新《森林法》),新《森林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学习重点从森林权属、发展规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要求,全部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精神实质,要认真比对新旧条款的变化,进行逐条梳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力度。
新《森林法》充分体现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作者:郑由勇、魏寅莹)
来源:德安县林业局
编辑:兰大坤
审核:李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