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6点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蒲亭中队民警在105国道开展道路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驾驶座散发出明显酒味,遂对驾驶员闫某进行酒精检测棒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闫某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闫某交代,自己前一天晚上在家里喝了四两白酒,以为睡了一觉没事了便开车上路准备去工地干活,没想到被民警查出饮酒驾驶。随后民警对闫某开具了强制措施,扣留其驾驶证同时拖移机动车,并等待进一步处理。等待这位的将是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严重后果。(通讯员 曾国鹏)
编辑: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