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德安县司法局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当好宣传员、服务员、监督员,以法治力量破解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全力保障企业经营健康、规范、有序,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好“法治宣传员”,提升企业经营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八五”普法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品、开设法治讲座、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充分运用各类普法阵地作用,将“德安司法行政”公众号与“德安县司法局”抖音号等新媒体作为宣传主阵地,义峰山普法显示屏和局机关大楼LED显示屏作为宣传窗口,租用巡逻车“大喇叭”进入大街小巷,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当好“法律服务员”,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法治保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有法帮你”系列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现场走访、座谈调研、法治宣讲等方式与企业对接沟通,全面了解企业总体情况、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围绕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常见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解读、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等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促进企业管理者和职工诚信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今年以来,组织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活动30余次,开展“法治体检”22次,召开座谈会12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15次,开展普法讲座20场。
当好“执法监督员”,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采用执法监督人员跟随参加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对执法全程跟踪监督和评价总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每年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工作部署,全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目前德安县有63个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行政执法单位14个,今年以来全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13项。
编辑:彭淑婷
复审:徐浩儒
终审:陈福东